作者:李明辉张书宁葛均波(医院心血管内科上海市心血管临床医学中心上海市心血管病研究所)
临床研究显示心血管病已成为导致妊娠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约0.2-4%的妊娠妇女可合并心血管疾病;由于生育年龄增大和先心病成功的内外科治疗,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数量也呈逐渐上升的趋势。随着我国生育政策的调整,妊娠期心血管病管理包括生育前咨询解答成为心血管疾病医生面临的一项任务。
妊娠安全涉及到母体与胎儿双方,因此有必要在妊娠前进行相关评估。ESC妊娠期心血管病管理指南对妊娠期心血管风险的评估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具有比较重要的临床指导价值,成为妊娠期心血管疾病风险评估的主要标准。该指南建议所有拟妊娠妇女进行孕前评估,并了解其服用药物,对于存在药物禁忌者予调整药物方案;对于有严重心脏疾病的患者,应由产科和心脏科医生联合进行早期干预;所有罹患心脏病的女性,在妊娠前、妊娠期间或分娩时,至少接受一次风险评估。虽然CARPREG及ZAHARA评分系统也可以用来评估母体心血管疾病的风险,但指南推荐在评估时遵循改良的WHO风险分级标准,分为四级:
Ⅰ级:不增加孕妇死亡率及发病率。此类患者风险最低,在妊娠期仅需1-2次心脏科随访。见于:轻度肺动脉狭窄、动脉导管未闭;已矫正的二尖瓣脱垂、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静脉畸形引流;不严重的房性或室性早搏。Ⅱ级:轻度增加母体死亡风险及发病率。此类患者为低-中危,建议每3个月进行心脏科随访一次。包括:未修补的房间隔缺损或室间隔缺损、修复后的法洛四联症、大部分心律失常。Ⅲ级:明显增加母体死亡风险及发病率。此类患者为高危,建议每月或每两月进行心脏科及产科随诊。见于:机械瓣置换术、Fontan循环(全腔静脉-肺动脉连接术)、紫绀性先心病、伴主动脉扩张(40~45mm)的Marfan综合征、伴主动脉扩张(45-50mm)的主动脉瓣相关的主动脉疾病等。Ⅳ级:此类患者属妊娠禁忌症,不建议妊娠,若已怀孕且不愿意终止妊娠,建议每月或每两月进行心脏科及产科随诊。见于:任何原因的肺动脉高压、严重心室功能下降(LVEF30%,NYHAⅢ-Ⅳ)、严重二尖瓣狭窄、重度主动脉瓣狭窄、主动脉45mm的Marfan综合征、主动脉50mm主动脉瓣相关的主动脉疾病。
本周,“今日循环”还将连续发送本文作者对妊娠期常见心血管并发症和处理方法、对孕妇远期心血管病预后的影响以及妊娠期心血管病用药等环节的综述。敬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