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常识第二期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常识

?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如何申报?

?因医院住院医疗费如何报销?

?医院如何审批?

?医院就医如何报销(非联网)?

?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如何申报?

?转院如何审批?

?转诊转院医疗费如何报销?

1

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如何申报?

1、二级以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

2、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申请恶性肿瘤放化疗的需提供近期放化疗方案;

4、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5、社保卡、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之一)。

6、《潍坊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表》。

1、参保人员持上述材料统一到高新区政务大厅社保窗口申请办理,填报《潍坊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表》;

2、高新区社保中心及时组织认证,符合条件的,发给《潍坊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诊疗证》、专用病历及专用处方,申报材料不予退回,发证之前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1、病种共29种: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活动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尿毒症透析;支气管哮喘;多发性肌炎;器官移植抗排异;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垂体瘤(催乳素瘤);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银屑病;帕金森氏病;血友病;冠心病(心功能3级);癫痫;高血压III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风湿热;Ⅰ型糖尿病;Ⅱ型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肝硬化;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重症肌无力;苯丙酮尿症;结核性胸膜炎;重度精神病药物治疗。

2、门诊特殊慢性病实行定点就医,参保人员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居医院范医院就医,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每年1月至12月)。

3、定期集中申报的病种有8种,一般在每季度末上旬受理申报材料,每季度末的下旬组织体检,在查体结束后20-30个工作日,符合条件可领取《特殊慢性病门诊诊疗证》,体检报告作为申报材料之一。

病种如下:(1)高血压Ⅲ期(合并心、肾、脑、眼并发症)(2)Ⅱ型糖尿病;(3)Ⅰ型糖尿病;(4)慢性活动性肝炎(丙肝除外);(5)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6)类风湿性关节炎(7)冠心病(心功能Ⅲ级);(8)慢性肾功能衰竭(氮质血症、肾衰竭期)。

4、其他病种随时申报,及时受理。

2

因医院住院医疗费如何报销?

一、因公外出在外地发生急症

1、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2、住院病历复印件(医院公章);

3、专用收费票据原件(医院公章);

4、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5、住宿费发票复印件、会议组织方邀请函。

1、参保患者提报上述材料;

2、经审核材料齐全且缴费正常的,预留参保患者银行账

号。否则,告知其须补正的材料或欠费方面的医保政策;

3、综合科医疗费初审人员按规定审核应报销医疗费,核

对无误后,将所有材料一并转待遇科;

4、待遇科复审无误后,打印医疗费报销单;

5、相关工作人员及领导签批后将报销单转财务科;

6、财务科按时将报销住院费用转入预留账号。

参保人员因公外出、法定假期、探亲期间因患医院住院,住院2个工作日内和出院2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高新区社保中心综合科登记备案(-),非急症或未备案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休假外出在外地发生急症

1、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2、住院病历复印件(医院公章);

3、专用收费票据原件(医院公章);

4、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考勤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住宿费发票复印件、旅行社合同复印件。

1、参保患者提报上述材料;

2、经审核材料齐全且缴费正常的,预留参保患者银行账

号。否则,告知其须补正的材料或欠费方面的医保政策;

3、综合科医疗费初审人员按规定审核应报销医疗费,核对无误后,将所有材料一并转待遇科;

4、待遇科复审无误后,打印医疗费报销单;

5、相关工作人员及领导签批后将报销单转财务科;

6、财务科按时将报销住院费用转入预留账号。

参保人员因公外出、法定假期、探亲期间因患医院住院,住院2个工作日内和出院2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高新区社保中心综合科登记备案(-),非急症或未备案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三、探亲外出在外地发生急症

1、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2、住院病历复印件(医院公章);

3、专用收费票据原件(医院公章);

4、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5、亲属单位工作证明、户籍证明。

1、参保患者提报上述材料;

2、经审核材料齐全且缴费正常的,预留参保患者银行账号。否则,告知其须补正的材料或欠费方面的医保政策;

3、综合科医疗费初审人员按规定审核应报销医疗费,核对无误后,将所有材料一并转待遇科;

4、待遇科复审无误后,打印医疗费报销单;

5、相关工作人员及领导签批后将报销单转财务科;

6、财务科按时将报销住院费用转入预留账号。

参保人员因公外出、法定假期、探亲期间因患医院住院,住院2个工作日内和出院2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高新区社保中心综合科登记备案(-),非急症或未备案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3

医院如何审批?

一、退休人员申请办理医院

1、个人书面申请;

2、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地户籍证明或临时居

住证明(期限为一年以上);

3、子女单位工作证明;

4、子女户籍证明;

5、房产证(本人或子女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潍坊高新区医院申请表》(一式三份)。

1、退休人员于每年3月份提报上述材料;

2、经审查材料齐全的,社保中心综合科于每年3月份集中审批一次;

3、进行异地人员登记备案,做相应信息处理。

1、参保职工必须到选定的医院住院就医,并分别在入、出院2个工作日内向高新区社保中心综合科登记备案(联系-)。

2、医院每年3月份可申请变更一次,年内不得改变,私自更换医院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3、每年3月份集中办理。

二、单位驻外机构在职人员申请办理医院

1、个人书面申请;

2、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地户籍证明或临时居住证明(期限为一年以上);

3、外派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4、驻外机构的公布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5、《潍坊高新区医院申请表》(一式三份)。

1、用人单位于每年3月份提报上述材料;

2、经审查材料齐全的,社保中心综合科于每年3月份集中审批一次;

3、进行异地人员登记备案,做相应信息处理。

1、参保职工必须到选定的医院住院就医,并分别在入、出院2个工作日内向高新区社保中心综合科登记备案(联系-)。

2、医院每年3月份可申请变更一次,年内不得改变,私自更换医院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3、每年3月份集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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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就医如何报销(非联网)?

1、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2、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长期和临时医嘱单,以及一次性材料合格证或条形码复印件,下同)(医院公章);

3、专用收费票据原件(医院公章,微机打印)。

1、参保患者提报上述材料;

2、经审核材料齐全且缴费正常的,预留参保患者银行账号。否则,告知其须补正的材料或欠费方面的医保政策;

3、综合科医疗费初审人员按规定审核应报销医疗费,核对无误后,将所有材料一并转待遇科;

4、待遇科复审无误后,打印医疗费报销单;

5、相关工作人员及领导签批后将报销单转财务科;

6、财务科按时将报销住院费用转入预留账号。

1、异地人员住院,医院治疗,并分别在入、出院2个工作日内向高新区社保中心综合科登记备案(联系-)。

5

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如何申报?

1、医院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相关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单,病理报告单等),病历有明确诊断。

2、对患有Ⅰ、Ⅱ型糖尿病、慢性病毒性肝炎、银屑病、白癜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风湿热、埃尔茨海默病(中、重度)、老年性关节炎(中、重度)应提供住院病历,如没有住院病历的,可提供两年以上不间断治疗的门诊病历(二级以上医院)、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4、恶性肿瘤放、化疗,需提供放化疗方案原件(加盖公章)。

5、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6、《潍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公共邮箱下载:wfgx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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