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六

二十八、城镇职工特殊慢性病门诊病种报销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参保人员患规定的特殊慢性病种,年度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作为一次住院费用承担起付标准。其中,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单位发生门诊医疗费用的,按照就高原则承担起付标准。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补助特殊慢性病门诊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的50%。对于选择尿毒症透析费用包干的职工,采取“医院总量包干、个人负担固定”的结算办法,每人、每年尿毒症透析总费用包干标准:医院为元,医院为元,医院为元。尿毒症患者透析不满1年的,按实际发生月份折算费用总量。一个医疗年度内,尿毒症患者透析费用个人负担:医院为元,医院为元,医院为元;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对器官移植(肾移植)抗排异治疗采取“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奖励,个人负担按原来比例”的结算办法。每人、每年器官移植抗排异总费用包干标准:医院为元,医院为元,医院为00元。

二十九、我市特殊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1、医院2、医院3、医院4、医院(仅限I、II型糖尿病、精神病、抑郁症(中、重度))5、青州结核病防治所6、青州市王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青州市益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青州市云门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医院(仅限I、II型糖尿病)10、青州市黄楼卫生院分院(仅限精神病、抑郁症(中、重度))

三十、如何办理职工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证?

参保人员申报潍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需提供以下材料:1、医院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相关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单,病理报告单等),病历有明确诊断。2、对患有Ⅰ、Ⅱ型糖尿病、慢性病毒性肝炎、银屑病、白癜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应提供住院病历;如没有住院病历的,可提供两年以上不间断治疗的门诊病历、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3、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4、恶性肿瘤需提供放化疗方案原件(加盖公章)。5、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填写《青州市城镇职工特殊慢性病门诊鉴定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后,到人民办事中心社保局医保窗口申请办理。参保人员可在医院医院就医,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每年4月至第二年3月)。

对申报Ⅰ、Ⅱ型糖尿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肺原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高血压Ⅲ期(心、肾、脑、眼并发症)、冠心病(心功能Ⅲ级)、银屑病、白癜风、抑郁症(中、重度)、肾病综合征、风湿性心脏病(伴有二尖瓣狭窄、二尖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瓣狭窄、主动脉瓣关闭不全者)、慢性青光眼、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结核性腹膜炎、泌尿系结核、丙型肝炎(限期一年)等19个病种的,社保局于每年4月、10月下旬受理申报材料,5月、11月组织体检鉴定;其他病种用人单位可随时申报,每月末组织鉴定,符合条件的,发给《门诊医疗证》,申报材料不予退回,发证之前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对已取得《门诊医疗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组织复核,不符合条件的或在连续12个月内未因该病种发生门诊医疗费用的,取消慢性病待遇享受资格。病情复发需要治疗的,重新申报。

三十一、6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病历资料的要求是什么?

(一)、定期集中申报的病种有19种,每年的4月、10月下旬受理申报材料,5月、11月组织体检,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Ⅰ、Ⅱ型糖尿病:近2年的门诊病历原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化验单原件(如血糖、尿糖、葡萄糖耐量试验等)。

2.慢性病毒性肝炎:近2年的门诊病历原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如肝功等。

3.自身免疫性肝炎: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肝功、肾功、蛋白电泳、血清抗体、免疫球蛋白、抗核抗体、腹部B超等)。

4.慢性支气管炎: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胸片报告单、过敏原测试、肺功能测试等)。

5.慢性肺原性心脏病: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心电图、超声心动图、心脏多普勒、胸片报告单等)。

6.支气管哮喘: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胸片报告单、肺功能测试等)。

7.高血压Ⅲ期(合并心、肾、脑、眼并发症):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心电图、颅脑CT、眼底荧光造影、超声心动图、心脏多普勒等)。

8.冠心病(心功能Ⅲ级):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如:心电图、心脏彩色多普勒等)。

9.银屑病: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或两年以上的门诊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10.白癜风: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或两年以上的门诊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11.抑郁症(中、重度):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两年以上的精神专科门诊病历有明确诊断,副主任以上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

12.肾病综合征: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13.慢性青光眼: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两年以上的门诊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14.风湿性心脏病(合并二尖瓣狭窄、二尖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狭窄或主动脉关闭不全者):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15.结核性脑膜炎: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16.淋巴结核: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17.结核性腹膜炎: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18.泌尿系结核: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19.慢性丙型肝炎(限期一年):近一年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二)、可随时申报的病种有46种,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申报材料审核办理,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近1年的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原件。(如CT、MRI报告单或胶片)。

2.尿毒症的透析治疗: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如肾功测定等。

3.肾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含肾移植手术记录单),相应检查化验单。

4.恶性肿瘤放、化疗: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近期的放化疗方案,相关检查单、病理报告单。

5.系统性红斑狼疮: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

6.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如骨髓象、血常规、血小板等)

7.重症肌无力: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辅助检查报告单等。

8.活动性肺结核: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如X线胸透报告单、CT报告单、胸片等)。

9.精神病:医院二次以上门诊病历原件、医院盖章的住院系统治疗(3-4个月)的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辅助检查报告单(如脑电图、精神病简明评定量表记录单、心理CT报告单、躁狂量表(BRMS)记录单或抑郁量表(HAMD)记录单等),医院诊断证明。

10.多发性肌炎: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与本病相关的检查报告单、化验单(肌电图报告单、肌肉活检报告单、心肌酶谱报告单等)。

11.强直性脊柱炎: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与本病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X片或报告单、血沉、C反应蛋白)。

12.帕金森病:历年门诊病历原件、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与本病相关的检查报告单、化验单。

13.艾滋病: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与本病相关的检查报告单、化验单(抗HIV检测报告单、T细胞亚群分类)。

14.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与本病相关的检查报告单、化验单(血常规、骨髓象等检查化验单)。

15.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含心脏瓣膜移植手术记录单),相应检查、化验单。

16.结核性胸膜炎: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胸片、结核菌素试验、胸水常规等)。

17.多发性硬化: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颅脑CT、颅脑MRI、脊髓MR、脑电图等)。

18.肝豆状核变性: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血清铜、血清铜蓝蛋白检测、肝功、肾功、头颅CT等)。

19.韦格纳氏肉芽肿: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肝功、肾功、蛋白电泳、C反应性蛋白、免疫球蛋白、类风湿因子、血沉、胸部CT、鼻窦CT等)。

20.肝移植患者术后抗排异治疗: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含肝移植手术记录),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肝功乙肝五项血沉等)。

21.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血常规、骨髓细胞形态学+图文报告等)。

22.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血常规、骨髓细胞形态学+图文报告、出凝血时间等)。

23.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血常规、骨髓细胞形态学+图文报告)。

24.嗜鉻细胞瘤: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CT报告单、尿儿茶酚胺测定、皮质醇测定等)。

25.脑垂体瘤: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蝶鞍X片、颅脑CT、颅脑核磁共振等)。

26.运动神经元病: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肌电图、新斯的明试验、脑神经诱发电位)。

27.冠脉支架植入术后(限术后2年:术后两年内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含心脏冠脉支架植入手术记录),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动态心电图、心脏彩色多普勒等)。

28.系统性硬化: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

29.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含心脏移植手术记录),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

30.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含骨髓移植手术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书、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

31.血友病: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

32.脊髓空洞症: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33.肝硬化: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34.冠脉搭桥术后(限术后两年):术后两年内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手术记录等。

35.颅内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限术后两年):术后两年内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中有颅内支架植入术病史,手术记录等。

36.颈内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限术后两年):术后两年内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中有颈内支架植入术病史,手术记录等。

37.椎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限术后两年):术后两年内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中有椎动脉支架植入术病史,手术记录等。

38.锁骨下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限术后两年):术后两年内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中有锁骨下动脉支架植入术病史,手术记录。

39.干燥综合征(pSS):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40.甲状腺机能亢进: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41.甲状腺功能低下: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42.类风湿性关节炎: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X片或报告单)。

43.慢性肾功能衰竭(氮质血症期、肾功衰竭期: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如肾功测定。

44.过敏性紫癜: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结果支持,有反复发作的病史。

45.癫痫: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脑电图、CT、MR)、脑部检查有癫痫病灶,化验单结果支持,有反复发作的病史。

46.溃疡性结肠炎: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结果支持,有反复发作的病史。

三十二、参保职工如何申办社保卡?社保卡丢失、遗忘密码、损坏如何办理?如何防止社保诈骗?

申领社会保障卡,应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填写《潍坊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身份证或复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异地或晚于年9月的,需要采集个人肖像信息,本人不便或其他原因不能到场办理的,可由单位或其他机构代理办理。粘贴复印件于《潍坊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个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社保卡制卡时间4-5个月,制作完成后发放至申领人所在单位。

社保卡一旦丢失或者遗忘密码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就近工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卡片或密码挂失应按规定缴纳手续费。密码挂失后可重置。如果因故不能前往营业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可拨打客服电话办理口头挂失,并尽快到营业网点补办挂失手续。如果卡片损坏包括污损、消磁、芯片划伤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就近工行网点办理换卡手续,并按规定缴纳手续费。

不法分子针对社保领域的诈骗活动呈多发态势,损害了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干扰了社保经办服务的正常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参保人员要加强安全警惕,对于不法分子利用电话、手机短信实施的社保诈骗活动,务必要保持高度警惕,当接到可疑电话时可拨打社保局电话或工行电话确认,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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